2021化妆品案件(化妆品监管案例)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巩固提高药品安全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一批案件。典型案例有效保障公共化妆品使用安全。现将4个化妆品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苏常州“9·15”制售假冒化妆品案。 2022年7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检验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抖音平台购买的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涉嫌假冒产品。常州稽查局立即组织调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常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支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所成立联合专案组药品监督检查要坚持溯源,推进案件查处。 9月,专案组开展封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销售假冒化妆品的仓库5个。 2023年11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主犯钱某某、同案犯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此人正在接受公诉。 2、广西玉林植枝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违禁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202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线索,对玉林芝芝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化妆品。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号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涉嫌犯罪。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等规定,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给予行政处罚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该案已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3、浙江宁波普兰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未按照生产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案。 2023年4月,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药品检验中心发现的违法线索,对宁波普兰德帝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BARBERY香氛洗发水”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第《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号第六十条第三款等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4、北京汉方永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案。 2022年4月,北京市食药监局在组织实施普通化妆品注册工作时,发现普通化妆品“聚百草保湿护肤霜”注册信息。加盖的公章疑似伪造。经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调查,北京汉方永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注册上述产品时提交的化妆品安全评价报告并非由点名单位和人员填写和出具,认为虚假备案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号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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